第七十章 一臂之力(1 / 2)

老一辈的难兄难弟思想很难改变,谁让他们都像暴发户一般地突然崛起呢?换做马越,从本心上来讲他也愿意就此罢兵,安心生活,娶妻生子安做一个富家翁,多好。

    可他明明知道,天下大乱的脚步已经越来越近,他相信那些在历史上并起的豪杰不会因为自己短暂的搅局而偃旗息鼓,何况如今的大汉对地方的控制……他堂堂辅国大将军都能给人强行兵谏踢回凉州,朝廷的威望。

    不提也罢。

    无论中原如何,他倒并没有多么担心,一旦天下有变立即出兵封锁陇关,进而凉州铁骑直下抢夺函谷关,镇守八百里秦川与西凉故地,靠着凉州全境他倒也能过得很好,便坐看中原血水没腕,只要身旁兄弟活着,保全一州自给自足,也算大善。

    可凉州全境行吗?

    且不说领地内已经有一个紧靠着两郡之地称王的河首平汉王宋建,拥数万之众虎视凉州的韩遂也不会给他做富家翁的机会啊。

    这些事情他马越都清楚,但他能跟谁说?

    别人都是将领,叛汉投降韩遂又如何,弄不好还会得到重用获得封地。可他呢,他是朝廷的凉州牧,有节制凉州全境军政大权之责,且不说叛汉是否会被后人戳着脊椎骨骂,单单看韩遂阴杀边章、李文侯等人的行径,不像是个能让他安居其下的豪杰……对这种人,除非他能以绝对实力压制他,劝服他。

    凉州,凉州。在马越心里,凉州这块土地已经陷入了一种恶性循环之中,一郡的土地养不活一郡的人,

    不然就只有一方死亡才能结束凉州的动荡时局。

    所以,他必须要完全掌握手中的两郡之地,发展农耕牧猎,强兵壮马!

    带着贾诩走够马厩时,马越看到一个小小地身影正在马厩里给牲畜喂夜草,这是他们这些方才回到凉州之人的马厩,停的净是高头大马,厩里宽敞而又清蒸,槽分两段,一边拴着红马青驹,一边是几头小马驹,看样子像是小孩子骑的。走近一看才发现是个阎行那个小外甥,当年走路摔跤说话漏风的小万宁已经有他舅舅少年时的硬朗身板,可以想象,阎行经常挂在嘴边的姐夫。

    那个素未谋面,死于北宫羌乱的羌中大人的模样。

    “小宁儿!”马越嘿嘿笑着,满身的酒气顿时舍了贾诩,一把抱起万宁直将怀中少年吓得浑身打了个哆嗦,竟是直接从怀中摸出短刀,转头见是马越那张疤面急忙收了小佩刀,紧张不安地小声说道:“万宁见过主公。”

    小孩儿知道,自家舅舅是马公麾下心腹爱将,即是爱将,也是家将。阿母一直对他说主公是顶天立地的大英雄,等他成人了也要加入马氏旗下,为马氏而战。

    “好小子,很大的力气嘛,来,让我看看你的刀!”马越抱着万宁转了个圈儿,对万宁向他拔刀的动作毫不在意,顺着拔出小佩刀,左右端详了两眼。称之为刀有些抬举了,其实就是不到一尺的铁条磨砺,刃锋有宽有窄,刀鞘不过是用硬草杆辅以麻绳绑在一起,粗犷简陋。马越轻轻把万宁放下,将小刀还给万宁,笑着问道:“小宁儿今年九岁还是十岁?”

    “回主公,十岁了。”说着,万宁有些骄傲地挺起胸膛,整个身子站的板儿直,尽管穿着满是污迹的破皮袄,小家伙却透着一股子神气劲儿,个头已经有马越腰眼那么高了。

    这小子,都快六尺高了!

    “十岁好,十岁好啊!”马越说着拍了拍小万宁的脑袋,左右摸摸也没摸到什么值钱儿物件,顺手解下腰间三尺环刀,递给万宁问道:“舞不舞得动?”

    万宁也不说话,接过环刀两脚夹着刀鞘一把拔了出来,左挥又斩来得四平八稳,这才喘口气说道:“主公,有些沉。”

    见万宁舞得动这柄小环,马越眼中笑意更甚,当下拍手说道:“沉些好,收下吧,主公送你了!”

    这柄环刀还是梁鹄任尚书令时曹破石送到府上的,马越看这小鬼顺眼,便顺水推舟地送与万宁,他看得出来,这怕这些日子万宁在凉州过得不太好。

    等明天,他要去拜访一下麾下武将家中亲人,看看各人的生活情况,男人们在外跟着自己流血卖命,可不能让家里的事寒了心。

    别了小万宁,马越这才再度与贾诩上路,叹了口气,他问道:“文和,望见方才那把小刀没?”

    “回州牧,望见了。”何止是望见,刚才贾诩在马越身后观察着他的一举一动,简直看见了太多,这个年轻州牧勇敢、自信、骄傲,对待一介马夫尚且如此,更是与袍泽同吃同住,做主子不会太差。但这些都贾诩所不重视的,贾诩重视的是,万宁掏刀那一刻,不知是马越没反应过来还是他根本不在乎,因为他没有任何举措,是那黄口小儿自己收了刀,否则,那一刀便会正捅在心口上……这个人,戒心不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