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五章 给条活路(2 / 2)

    当天不知道是怎么人出了顾笙这个洪兴红人,铜锣湾的话事人,因此示好想要拉近关系。

    不过顾笙压根就没理他。

    第二个消息,则是飞龙要求换个地方见面,而且时间换成傍晚。

    地点则是在湾仔警署附近的一间餐厅。

    「艹,他是怕我做掉他啊?」顾笙嗤笑道。

    显然如今其他社团的话事人死的死,失踪的失踪,昨天晚上就连八两金都凉了……

    ….

    飞龙只要不是傻子都知道是怎么回事,自然对顾笙充满了警惕。

    「行,告诉他,我同意了。」顾笙毫不在乎道。

    本来他还想让王建军埋伏在会面地点外面的,到时直接干掉飞龙。

    既然如此……那就让王建军埋伏的远一点儿……

    而且就算自己不动手,飞龙也活不了多久。

    只不过顾笙不想等太久,将飞龙打掉后,直接将正兴社和任擎天的地盘吞了,直接将这里变成清一色。

    然后消化整合一下,这片亚洲最贵的商业区就落到自己手里了。

    这个时代的尖沙咀比铜锣湾还繁华一点,但地位就差远了,这里可是港岛最火的不夜市区,亚洲最大的购物商圈,也是亚洲地价最高的地方。几十年后是全世界地价最高的地方,还要超过花旗的第五大道。

    完全掌控了铜锣湾之后再招兵买马,在哪都能横着走,洪兴其他区话事人几个加一起才能勉强和他抗衡。

    再加上元朗天水围和尖沙咀,他一个人能顶的上半个洪兴还多。

    到了下午,顾笙直接到了湾仔警署附近的餐厅,进去后就看到几个探员在那等餐。

    看到顾笙带着人进来,几人都露出意外和警觉的神色。

    哪怕不认识顾笙,一眼也能看出顾笙绝非善类。

    「在这里和人见面还真稀奇。」顾笙直接坐到飞龙面前,招来服务生,要了瓶汽水。

    「如果不在这里,我怕我走不出去啊。」飞龙看着顾笙道。

    「我之前就觉得你野心大,但没想到你野心这么大,这么狠。你就不怕被人干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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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退休,说不定还能颐养天年。」顾笙嗤笑道。

    「说的也是。怎么才能放过我?」飞龙看着顾笙的双眼问道。

    「带着你的人滚出铜锣湾。」

    「铜锣湾一条街,当初我和阿豹不知道花了多少代价,死了多少马仔才拿下来。就这么拱手让你,我同意,其他人也不同意啊。」

    「或者滚,或者死,现在我最大,我说的算。」顾笙一点儿余地都不给飞龙留。

    「一点儿都不谈?」飞龙皱了下眉头,开口问道。

    「你现在有资格跟我谈么?你不是要走正道,还把着洪星社做什么?说白了,想挤进主流社会,却又不舍得放弃那点权利。你这样的,就算没有我,早晚也是死。心思都不在社团上,还占着地方,我不动手,你马仔都容不下你。」

    顾笙讥讽道,不过说的却是实话。

    像飞龙这样的,如果不是阿豹这人义气,早就容不下飞龙了。

    ….

    如今阿豹残了,就算没有自己,马王、唐文俊同样容不下飞龙在他们头顶上。

    飞龙沉默了一下,顾笙的话让他有些走神。

    思索片刻后,飞龙道:「我用铜锣湾一条街,换你油麻地那条街,总得给我的人留个吃饭地方。」

    如今铜锣湾的情况已经很明显,九条街里洪兴占了六条,而顾笙又是个野心勃勃的,显然不会见好就收,放弃另外三条。

    而任擎天的人已经是一盘散沙,正兴社分别由阿一和座头二人带领,就是加上自己也没办法与靓笙抗衡。

    他现在有老婆有孩子,正道生意也进入轨道,不想跟顾笙斗下去,就连阿豹的仇他都不准备报了。

    他已经猜出阿豹的事背后就是靓笙了。

    可那又怎么样?

    如果再斗下去,或者靓笙死,或者他***,几乎没有第三条道。

    顾笙手指在桌面上轻轻敲动着。

    油麻地那地方虽然只有一条街,收入也一般,却是个跳板,让自己能名正言顺的辐射到油麻地和旺角。

    这两个地方都是鱼龙混杂,包括了钵兰街和庙街,遍地都是古惑仔,大大小小的字号不少,是能当兵源用的。

    顾笙之前压根就没想把油麻地这块地方给马王,不过如今飞龙再次提起,倒是让他考虑了一下。

    「给条活路。」飞龙看着顾笙恳求道。

    「可以,你的人明天撤出铜锣湾,油麻地那条街就给你们了。」顾笙点点头。

    要知道抢地盘是会死人的,他手下最近伤亡也不小,有两百多人在养伤。而且原本洪兴在这里只有三条街,马仔倒是足够,可这几个月扩张太快,如今已经有了六条街,手上的人就已经有些捉襟见肘了,能少打一场也是好事。

    大不了以后找个机会再将那条街拿回来,协议这东西不就是用来撕毁的?

    「多谢。」飞龙露出一丝笑容。

    「便宜你了。」顾笙轻哼一声,起身往外走。

    回到车上,顾笙给王建军打了个电话:「事情解决了,你带人回去吧。」

    随后又给阿文打了个电话:「联系座头,两个小时内我要见到他。你直接告诉他,要死还是要活,让他自己选一个。」

    顾笙刚回到酒吧,才过半个小时,阿文就将座头带过来。

    「坐吧。」顾笙坐在卡座里,连起身都欠奉,漫不经心的挑了下下巴。

    「找我什么事?」座头问道。

    「要不要来跟我?」顾笙直接问道。

    「我有什么好处?」座头没有第一时间拒绝,反而问道。

    「活命,算

    不算好处?」顾笙轻笑一声。「飞龙明天就撤出铜锣湾了,现在只剩下你和阿一。」

    座头听到这句话,心中顿时有些震动。

    飞龙竟然主动撤出铜锣湾?这几乎不可能。

    能在铜锣湾站住脚的社团,没人肯放弃。

    不过转念一想如今铜锣湾的情况,座头心知靓笙所说八成是真的,可这仍然太快了。

    「我说过,我不喜欢卧底和反骨仔,所以给你个机会,死路还是活路,你选一个。」

    「我有的选么?」座头笑了笑,靓笙开门见山,他心中反倒释然了不少。

    「笙哥!」

    「明智的选择,不过有一点我先跟你说明白,在我这里不能碰粉,谁碰我就直接将他扔海里喂鱼。不过我保证不让你饿着。」

    座头听到这话,心里面多少有点儿不甘心。

    其他生意赚钱哪有粉快?不过他也知道如今形式比人强,他没得选。

    「我知道了,以后我这里肯定不会沾染半点儿。」

    顾笙这才露出一丝笑容。

    「晚上我派一批人帮你,把阿一给赶出铜锣湾,然后你就带着你的人过档到洪兴。」

    不然座头要是自己做掉了阿一,带着一条街过档到洪兴,地盘怎么分?分给他一条街啊?哪有这好事。

    给半条街,他心中难免有怨气,其他社团的人也笑话顾笙小气。

    现在这样刚好,地盘是顾笙派人帮着打下来的,等他过档后,名正言顺给他半条街的地盘。

    人在港综,你管这叫卧底?.

    不吃葱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