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2章 叶孤城,天外飞仙(1 / 2)

“这么多年过去,你这家伙还是一点都没变,我现在才确认,你确实是沉万三,不是别人易容假扮的。”

    李瑾瑜打趣了一句。

    “我这么帅,谁能易容成我!”

    沉万三毫不客气的说道。

    一些大富豪、大势力之主,确实有培养替身的爱好,比如某个号称史天王的大海盗,便有足足六个替身。

    这六个替身神形兼备,就连武功也只稍弱一筹,若有刺客想要刺杀,就算成功潜入,也会因此而失败。

    不过这也不是没有风险。

    如果属下知道如何分辨替身,那么分辨之法就可能被传出去。

    如果属下不知如何分辨替身,那么替身就可能生出取代主子的心思。

    沉万三曾经也用过替身,后来觉得没什么意义,便干脆的舍弃。

    李瑾瑜道:“那些倭寇为何要聚合在一起?他们聚合在什么地方?”

    沉万三道:“某一家大盗匪抢到了东瀛传承将近千年的宝物,想要以此号令群寇,成为倭寇的首领。”

    李瑾瑜道:“东瀛神话传说中,最有名的宝物,不外乎是草薙剑、八尺琼勾玉、八尺镜,据说这三件宝物供奉在东寺,难道有人能够盗出来?”

    沉万三道:“根据我在东瀛的商队传来的情报,那伙人通过卧底,成功从东寺盗走了草薙剑和八尺镜。”

    李瑾瑜道:“有点儿本事啊!”

    沉万三道:“这东西听起来确实比较玄乎,实际上只有象征意义,而且东寺虽然有‘护国寺’之称,寺内也确实高手如云,但限制也比较大。”

    李瑾瑜道:“不对啊,既然只有象征意义,倭寇们为何要听他的?”

    沉万三道:“因为在我和东瀛那些贵族眼中,这东西只有象征意义,三大神器在东瀛民间非常有威望。”

    李瑾瑜道:“我明白了,这就好比有人拿出和氏璧,表示要代天选帝,自然而然就能获得大批百姓拥护。”

    沉万三道:“这话你说的,我可什么都没说,你可别扯上我。”

    李瑾瑜道:“那座岛呢?”

    沉万三道:“那座岛名为蜂巢,据说是东瀛神祇须左之男决战东瀛神兽八岐大蛇之所,刀气毒液把岛上打的坑坑洼洼,形似蜂巢,因此得名。”

    李瑾瑜道:“你能确定时间?”

    沉万三道:“倭寇就是盗贼,从盗贼口中问出消息,又有什么难度?”

    李瑾瑜道:“我怎么不知道?”

    沉万三道:“你这杀星,从一座岛杀到另一座岛,见面就杀,除了被掳掠的百姓,全都杀了,找谁问去?”

    李瑾瑜道:“这倒是提醒我了,那些百姓交给你安置,想回家的给他们点路费,想留下的给他们找个活干。”

    沉万三道:“这个简单,就算在我这里擦桌扫地,也能有口饭吃。”

    若有熘须拍马之辈,或许会说什么因祸得福,后半辈子衣食无忧。

    可如果真的说了,沉万三绝对毫不犹豫就是一个耳光,不打飞那家伙五颗牙齿,那可能是牙早就掉光了。

    本是良善百姓,却被倭寇劫掠欺凌侮辱,这是何等凄惨之事,换来的也不过两餐温饱,算得了什么福缘?

    沉万三在海上称雄,对于倭寇的残忍歹毒见得太多,也知道被欺凌的人是什么模样,多有同情之意,谁敢说这是因祸得福,便让他也来试试!

    这福气给你要不要?

    不要?

    不要你还说是因祸得福!

    李瑾瑜道:“倭寇的事情暂时告一段落,和我说说,叶孤城走了没?”

    沉万三道:“我花了那么多钱,动用了那么多关系,若是出一剑就走,我岂不是亏大了,当然还在这里。”

    李瑾瑜道:“人呢?”

    沉万三道:“他那种人,怎么可能喜欢灯红酒绿?他在财神岛南边最高的那座山上,估计正在欣赏星光。”

    李瑾瑜道:“我去看看。”

    沉万三道:“你小心,叶孤城见到了你,很可能直接给你一剑。”

    李瑾瑜道:“那简直太好了。”

    ……

    南边最高的山名为“挂月峰”。

    不是说这座山巍峨高耸,财神岛没什么高山险峰,而是无论月亮起落,只要从山下正对着看过去,月亮便好似挂在山间,颇有几分特殊的意趣。

    只不过为了领略这般意趣,需要转着圈赏月,也算是一大奇景。

    叶孤城就在挂月峰。

    他这种人,向来孤独。

    他或许不会享受孤独,但至少已经习惯了孤独,习惯于一个人。

    哪怕身边花团锦簇,围绕着一群为他撒花熏香的少女,叶孤城也仍旧是孤独的,而且是肉眼可见的孤独。

    这种独特的孤独,让李瑾瑜无需任何的引导,一眼就能寻到他。

    白面微须,穿着雪白长袍,一双眼睛在黑暗中看来,就像是两颗寒星。

    又像是把漫天星河的璀璨,尽数融入到他的眼中,化为无尽的剑光。

    李瑾瑜并未隐藏气机,所以李瑾瑜发现叶孤城的时候,叶孤城当然也看到了李瑾瑜,嘴角露出一丝笑意。

    下一刻。

    “锵!”

    剑光如同瀑布一般,从山巅的巨岩上飞落下来,飞珠溅玉,玉屑纷飞。

    李瑾瑜从未见过如此辉煌、如此迅急的剑光,哪怕是方歌吟击败红日法王的那招“惊天一剑”,威势方面或许更胜一筹,却没有这一剑美轮美奂。

    美轮美奂的剑法,大多数时候都显得花里胡哨,会被认为华而不实。

    可这一剑不是如此。

    叶孤城这一剑,已把剑法之美、剑招之妙、剑气之利,乃至于满天繁星的灵秀,尽数融合在一招之间。

    形成于招未出手之先,神留于招已出手之后,以至刚为至柔,以不变为千变万变,实在是天下无双的剑招。

    天外飞仙!

    这一剑是不能挡的,因为即便是纯阳罡气和斗转星移双重防御,也会如同纸灯笼一般,被剑气轻松刺穿。

    这一剑是不能退的,因为飞流直下三千尺的剑气,会变得越来越强,待到落于山脚,后路便会彻底断绝。

    既不能挡,也不能退,李瑾瑜的选择只剩下一种,那便是——攻!

    进攻就是最好的防守!

    以招对招!

    以攻对攻!

    李瑾瑜轻轻抬起了手,手中是李瑾瑜最雅致、最曼妙的武器——商羽!

    这把铁箫虽然甚少使用,那只是因为李瑾瑜多在冲锋陷阵,哪有人冲锋陷阵用铁箫的?那岂不是在找死?

    没有高低上下,只有合不合适。

    在最恰当的时机,选择最为合适的武器,才是真正的最优解。

    随着商羽轻轻抬起,山林间的清风穿透箫孔,发出呜呜的声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