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90 保住红光厂,就是保住我们的心血(1 / 2)

不管怎么样,红光机械厂现在的当家人,还是董书记跟李厂长这两架马车,所以如果无法说服这二位,想要扶持红光机械厂的宏伟蓝图,就没法成功。

        详细谈下去之后,曹志强发现,其实这俩人也不是一心只想着自己,不是不想继续保住工厂跟工人,但无奈现在政策变化太快,他们已经有些顶不住压力了。

        “小曹啊。”李厂长吐了口烟圈,语重心长的道,“我比任何人都想保住厂子,我也比任何人都想厂里的工人能继续留下来,继续做下去,我之前也是这么想并这么做的,可惜时不我待啊。”

        接下来,李厂长就把他最近从上面打听到的消息,跟曹志强详细说了出来。

        原来,就在曹志强出差日本期间,国内的某些政策也在悄悄变化。

        具体到红光机械厂来说,最大的事件,恐怕就是北平市政府跟冶金部的官司了。

        其实事情很简单,无非就是随着北平人口的与日俱增,市政府决定扩张城市圈,并修缮基础设施,比如道路、水电等网络。

        这其中,老城区因为情况复杂,暂时放缓,而二环以北,三环以内,就是优先发展的目标。

        那么巧,红光机械厂正好在三环内二环北,占据了一大片土地不说,关键还占据了不少交通要道,紧挨着好几条主要公路。

        这也可以理解,毕竟红光机械厂过去建厂的时候,本来就是依托道路建设的,因为这样可以快速运输产品跟原材料。

        但现在随着社会发展,市政府就看上了红光机械厂这块儿地皮,打算把红光机械厂原来的厂房打通,再建一条主干道,其他地皮则化作居民用地跟商业用地,优先发展经济,减少污染。

        这个思路其实是对的,毕竟红光机械厂再怎么历史辉煌,再怎么创造了大量价值,也不能否认这是一家老旧重工业工厂的现实。

        既然是老旧重工业,那必然存在着严重的空气污染,水污染,噪音污染等现象。

        城市要扩建,首要的整改目标,就是这些靠近市中心,同时又污染严重,但效益却一般的工厂。

        比如何雨柱工作的轧钢厂,目前在谈整改,已经初步谈妥,要被首钢吞并,然后工厂用地回归市政府,变作普通居民用地跟商业用地,原先的工厂设备都挪去更外围的地方重新建厂。

        原本市政府对红光机械厂,也打算这么做,只是一开始的时候,毕竟要照顾一下厂里员工的情绪,所以采用了一些温柔手段,也就是不给全额补助了,只给一半,从而引起工厂员工的不满,进而让他们做出更好的选择。

        但李厂长通过曹志强搞了个下属出版社,居然神奇的搞来一笔活动资金,加上原先政府的一半补助,居然能全额发放工资,继续养活工厂的工人。

        这样一来,再想温和的劝走红光机械厂,就不太可能了。

        于是市政府相关人员,干脆打官司到了更高级别,直接跟红光机械厂的上级,也就是冶金部打官司。

        由于找了更高级的领导,且市政府的做法也是好的,是为了更好的发展城市,减少污染,让市民拥有更好的生活,所以更高级的领导就批了。

        事情到了这个地步,就没啥转圜余地了。

        因此,上级领导已经私下跟董书记以及李厂长通过风了,说最迟今年年底,红光机械厂就要启动整改方案,然后要把厂子的所有用地都让出来,转移去其他地方发展,或者直接个其他大企业进行并购重组。

        目前看来,并入首钢是最好的选择,这样一来,那些熟练工可以加入首钢,其他技术一般的,或者混日子的,就干脆打包送给市政府,让市政府去操心这些人的就业问题。

        也就是说,最迟今年年底,这个厂就要改朝换代了,董书记跟李厂长根本无力回天。

        因为这是内部通报,所以不能随便说,更不敢打电话跟远在日本的曹志强说了。

        只有曹志强回来后,董书记跟李厂长才拉着他说起这件事。

        换言之,董书记也好,李厂长也罢,他们都认为这个红光机械厂已经是夕阳余辉了,没有什么拯救价值。

        所以,如果趁着这最后的时光,让红光机械厂分出一块地皮给即将成立的合资公司,到时候也可以捞点好处。

        当然,市区主厂区这块儿的地皮,肯定是不能给的,因为这块地皮铁定要给市政府。

        但红光机械厂在星火站那边还有一片厂房,原本是用作仓库用的。

        虽然那个地方有点远,都到东四环外了,可那块儿土地是实实在在属于红光机械厂的产业,并且市政府目前也看不上那块儿土地。

        那块儿地你要是用来开饭馆,开旅店,那铁定不行,毕竟太荒了。

        但要是用来建设工厂,那还是没问题的,毕竟那边交通方便,水电齐全,而且面积是真不小。

        原因很简单,那边除了是仓库外,还是红光民兵营平时用来操练的主要驻地。

        而在早期,四环外的土地,那是要多少有多少,很多工厂都在那边有大量的工厂附属土地。

        如果拿这片土地承包给曹志强的红光出版社,再用红光出版社的名义跟日方谈判,应该没问题。

        当然,这片土地跟厂房,也不是白给,得给钱的。

        名义上么,就是用这笔钱,拿来给工人当补助。

        但是这笔钱,可以好好商量,也可以分期慢慢给。

        按照李厂长的说法,只要曹志强能拿出三百万,那片土地带厂房,就可以全部承包给曹志强,租期四十年。

        还是那句话,什么时代唱什么歌。

        在这个时期,哪怕是京城,土地价格也不高,更别说四环外了。

        所以红光机械厂在星火站那边的土地跟厂房虽然面积大,但按照地价来算,三百万确实已经很多了,比市场价要高不少。

        只要程序没问题,且按照这个时候的价格来算,没有过多贱卖,那就不算贱卖国有资产。

        另外,只要这个方案跟合同,是签署在年底整改之前,那就是有效文件,事后不管谁接手红光机械厂,都要承认以前的合同,包括承包合同,否则就是坏了规矩。

        尤其是这种涉及到日方企业在内的合资企业,更不敢坏规矩。

        当然,土地所有权是国家的,工厂也只有使用权,因此只能用转租的名义,租给曹志强的红光出版社,甚至就一步到位,直接转租给曹志强个人所有的华夏音像公司。

        这个提议,显然镇住了曹志强。

        因为对方这个提议,过于大胆了,等于把国企资产,转租给个人企业,这在目前来看,还没有先河。

        毕竟国家放开个人企业的注册,也才没多久啊。

        这一个蛋糕下来,属实把曹志强砸的有点晕,于是他决定先看看工厂那片地在哪儿。

        结果曹志强一看地图,我擦,这不就是朝阳公园那嘎达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