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5 三百万的销量,这真的只是个开始(1 / 2)

「来,为我们的事业蒸蒸日上,干杯!」

        「干杯!」

        一起站起来碰过杯之后,大家集体把杯中酒一饮而尽。

        之后,干过一杯的众人,这才在曹志强的双手示意下重新落座,但全都没有动快子,而是一起目不转睛的看向依旧站在主位上的曹志强,明显是等着曹志强再说几句。

        对此,曹志强只是微微一笑,然后放下酒杯笑呵呵的道:「既然大家都想让我说,那我就多说几句。

        这个,成绩是显着的,未来是光明的,至于其他嘛……

        算了,今天是庆功宴,关键是吃好喝好。

        所以,废话不多说了,大家放开了吃!放开了喝!

        就这样,开吃!」

        说完,曹志强直接坐下,然后第一个拿起快子,开始伸向眼前还冒着热气的糖醋鲤鱼。

        一看曹志强动快子开吃了,大家这才轰然一笑,然后也纷纷拿起快子笑呵呵的开吃,场面立刻就快活了起来。

        好吧,这是红光出版社内部举行的一次庆功宴。

        至于庆功的主题嘛,主要就是祝贺《怒放的生命》这张专辑的热卖。

        因为只用了十二天,也就是在昨天的时候,怒放的发行总量正式突破三百万张。

        这可是一个前所未有的成绩。

        为了这个成绩搞一个内部庆功宴,犒劳犒劳大家,再正常不过。

        实际上,不是说过去没有发行量这么多的唱片,而是建国后,国内还从没有在短短十二天的时间里,单张唱片的发行量就超过三百万张的先例。

        可以说,曹志强的那张《怒放的生命》,算是开创了一个历史。

        如果是在国外,那么按照这个销量,曹志强已经可以妥妥的算是天王巨星了。

        要知道,在此时的米国,单张唱片销售量超过五十万就是金唱片,超过一百万就是白金唱片,销售超过1000万份就是钻石唱片。

        而在香江的标准,2.5万张就算金唱片,5万算白金唱片,10万算双白金,15万算三白金。

        所以无论是比较苛刻的米国,还是相对宽松的香江,曹志强目前的这个成绩,都可以算是白金唱片获得者。

        当然,由于国内消费水平在那摆着,怒放的销量虽然不错,但利润实际上并不高。

        可利润再低,如果加上恐怖的数量,总体利润同样很高。

        就目前的情况来讲,三百万的销量,利润是很可观的。

        就以利润最低的正规国企发行渠道,也就是新华书店、供销社、百货公司之类为例。

        这些渠道都是按照定价五五分成,也就是2.8元一盘磁带,他们就要赚1.4元,而华夏音像公司赚剩下的1.4元。

        问题华夏音像公司还要负责成本,也就是1.2元,所以实际的利润,是每盘磁带0.2元,也就是两毛钱。

        三百多万的销量,国企的渠道数量是最好统计的,因为对这些单位都是一批一批的限量供应,到目前为止,销量总共是62万张,全部售罄。

        六十二万张唱片,按照两毛钱的利润算,那华夏音像公司的毛利也是12.4万元了,这才仅仅过去十二天啊,几乎就是一天一万的赚。

        当然,真正的赚钱大头,其实是红光百货公司的小红屋便利亭,以及红光出版社的销售部。

        先说小红屋便利亭。

        小红屋便利亭的销量虽然最低,目前只有十五万出头,可单纯就利润来讲,小红屋的利润反而比国企渠道更多。

        因为小红屋连锁便利亭,每销售一盘《怒放》,红光百货公司能有0.3元毛

        利,华夏音像公司能有一元钱毛利。

        先不算红光百货公司的收入,只算华夏音像公司的毛利,十五万的销量,也妥妥过十五万了,就毛利润讲,确实超过了新华书店等国企销售渠道。

        但这两个渠道的利润,跟销售大头红光出版社相比,那就是小巫见大巫了。

        红光出版社的销售渠道,就是出版社的销售部。

        所以按照正常流程,其实是红光出版社跟华夏音像公司签署了销售协议,由红光出版社代销售一部分华夏音像公司出品的《怒放》磁带。

        红光出版社的销售部,名义上是销售部,其实是一个加盟连锁性质的销售单位。

        也就是说,只要跟李有福签署一个用工协议,名义上算是红光出版社销售部的销售专员,就可以算是红光出版社的合同工。

        这些个合同工呢,平时不发工资,好处是可以自己掏钱,通过红光出版社购买工人才能买的工人保险,包括养老跟医疗,以及用自己的钱,以内部价购买红光出版社职工才能享受的工人福利,比如差额粮票之类。

        但这些好处还不至于打动那些个体户,真正打动他们的,还是他们可以用远低于外界的价格,合理合法的拿到红光出版社销售的产品,并且还能合理合法的在外销售出版社认证过的产品。

        比如红光出版社自产的图书,代卖的图书等等,这些合同工性质的销售专员,都可以光明正大的摆摊贩卖。

        到时候,万一有人查他们,他们就是妥妥的国企销售员,不算个体户。

        这样的好处是啥呢?

        首先一个,是这些人批了红光出版社的皮之后,算是有组织的人,不再是单打独斗的个体户,各地的牛鬼蛇神见了他们,都不能按照个体户的性质对待,而是要先跟他们的后台,也就是红光出版社来交涉。

        红光出版社是京城国企单位,而且是还算文化单位,背后站着冶金部跟文化部,这不是一般地方单位能惹得起的,所以对这些红光出版社的「外派销售专员」,那些牛鬼蛇神都是睁一眼闭一眼,敬而远之不打扰,等于少了很大一块儿额外费用。

        其次一个,那些人成为红光出版社销售部的合同人员后,就算是国企职工了,那么他们的性质也就发生了变化,不再是单纯的个体户。

        也就是说,他们不用交个体户的工商税,而且没有个体户的各种限制。

        比如雇佣人数限制,资金规模限制等等,都不受个体户的框架限制,而是按照国企的标准来。

        等于说,每一个地区加盟商,或者说分部的销售人员,都可以自行招兵买马,扩大销售人员跟销售范围。

        换言之,每一个加盟红光出版社销售部的销售专员,理论上都可以自行雇佣八人以上的团队,然后他们不用再自己干个体户,而是直接搞批发商,还是光明正大的批发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