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2章 法外之地(2 / 2)

自首 琉璃栾华 1658 字 10个月前

一定是他将我姐关进箱子的,只有他!”

柳月急切地看向题安,“就是他!外面只有他!”

题安说:“所以,你杀了他。”

柳月说:“是,我杀了他。他有罪!他该死!

法律拿他没办法,我来审判他。”

题安问:“你当时和警察说这件事了吗?”

柳月用手背狠狠抹了一下眼睛:“说了,但警察没找到钱珂杀我姐的证据。

钱珂家有钱有势,他能让几个人主动自首,来掩盖他的杀人事实。

他就能用他的律师团队,帮他找到免罪的证据。”

题安问:“他们的自首?是钱珂的主意?”

柳月回忆:“钱珂先是用钱,来劝我们私了。

并恐吓我们,如果报警事情闹大,以后我们就没办法做人了。

我和另一个女孩,扔掉他的钱,坚决不同意私了,拿出手机要报警。

这时钱珂让我们不要报警,他让几个人去自首。

后来我们才反应过来,自首是可以酌情减刑的。

我们被灌了迷药,醒来的时候,侵犯的痕迹,已经被清理掉了。

结果在法医给我们做体检的时候,药品检测出来了,但痕迹却没有了。

痕迹是判断案件性质,最主要的证据。

而且事发时,我们在嗑药状态下,不能认定事实发生时,是违背我们的主观意愿。

钱珂一直保持清醒,在事情发生之后,已经咨询了律师团队。

所以任我们怎么说,法官都不会采信我们的证词。

你知道叫天天不应的感觉吗?

我们变成了受人唾弃,不知羞耻,不知检点的人。

我们被谩骂,被侮辱,被围攻。

这些不重要......

在我姐的死面前,这些变得微不足道......

另一个女孩疯了,自残自杀。

我不能死,我要替我姐报仇。”

题安说:“现在呢?仇终于报了。”

柳月笑,“是啊,仇报了,我可以去死了。”

题安告诉她:“你还不能死,你不想让你姐姐的死,大白于天下吗?”

一个月后的庭审现场,两个证人出现在了证人席。

一个是陈实。

一个是付清。

当晚,陈实迷迷糊糊中,看到了一切,他动弹不了。

他含着眼泪,将头转了过去,闭上了眼睛。

事后由于钱珂的警告,他选择闭上了嘴巴。

付清是新娘柳眉的朋友,她已经开车走到半路。

但又返回新房,取自己落下的手机。

她被钱珂捂着嘴巴,拖到了沙发上。

她在挣扎中,听到了客厅扣箱里,发出的沉闷的撞击声和求救声......

题安问赵耀:“我一直觉得,法无处不在。

但这次,我看到了法外之地的样子......”

赵耀问:“法外之地什么样子?”

题安说:“罪恶像野蛮的野草,肆意生长。

正义寸草不生。

铁栅栏伸出无数只求救的手。”

赵耀:“谁创造了法外之地?”

题安:“那些人站在光下,站在高处,拿着一本书,书上写着《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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