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5章 柳暗花明(2 / 2)

自首 琉璃栾华 1668 字 10个月前

经比对,痕量血迹和受害人张某的dna一致。

车的主人叫周宁。

周宁是一家保险公司的业务员。

在审讯室,周宁刚开始不承认。

在证据面前,他无可奈何低头认罪。

但周宁一点没有觉得自己做错。

他交代二次撞击将张某撞死的动机,是当时他查看了张某的伤情,在经过计算之后得出“撞死比撞伤赔的少。”的结论。

题安冷眼看着他:“你是怎么计算的?”

周宁是专业的,他用一根笔和一张纸,给题安将这个事故的认定,以及需要赔偿的金额算了个清清楚楚。

题安看着他的样子,觉得胆寒。

他对生命没有基本的敬畏和尊重,决定一个生命是死是活的关键,竟然是赔偿数额的权衡。

题安说:“故意撞死涉嫌故意杀人,最高可以判死刑。

不小心撞残了你及时抢救,除了赔偿,还有交通肇事罪,是有期徒刑。”

周宁小声说了一句:“我没想到。”

题安知道,他有侥幸心理。

他非常清楚这个路段没有监控,当时路上一辆车也没有。

只要将痕迹抹去,这起交通事故,很可能就让他躲过去了。

但他没想到,目击者是一只狗狗。

狗狗虽分辨不了善恶,但它能将事件还原。

题安调查了周宁的社会关系。

所有人给周宁的评价都是,人好心善,老实诚恳。

谁也不相信周宁,会做出这么残忍的事情。

这也是题安的问题,赵耀给题安解释:“曾经有人做过人性的实验。叫做电击实验。

两组大学生被分为两组。

第一组大学生在一个昏暗的房间,他们不透漏姓名,并且穿上了一样的服装,戴上了头套,只露出眼睛。

分不清楚谁是谁。

他们对受试者实施随心的电击。

另一组大学生则在明亮的房间,穿着带有自己名字胸牌的衣服,彼此之间能看得很清楚。

他们同样需要对一名受试者进行电击。

受试者痛苦的模样,两组人都能看到。

结果是,第一组大学生,比第二组大学生,按下电钮的次数多达两倍,时间也较长。

这个实验验证了人性的弱点。

当一个人在作恶时,没有被人看到,他会被诱发出更多的作恶行为。

因为作恶的成本很低,当低到一定程度,人类人性中的恶会被充分释放。”

题安问:“那怎么和固有的人性之恶对抗?”

赵耀说:“人性永远不会被战胜,但可以被驾驭。

周宁在撞人后,下车查看。

那时的他应该还存着救人的心理。

但他看到张某伤到了脊椎,可能落下终身残疾。

他看了看周围,没有目击者,没有经过的车。

他心中的算盘,开始噼里啪啦作响,同时他的恶念起。

也许他当时在撞死张某后,没有想到要逃逸。

但他发现半夜的郊区公路,根本就不可能有目击者。

此时他人性中的恶念被放大。

他是保险人员,明白一部分交通事故鉴定程序。

他淡定地打扫了案发现场,驾车离去。

人的生命轻贱至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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