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47章 男儿心如铁,试手补天裂(1 / 2)

南宋风烟路 林阡 4846 字 8个月前

却也是这一线之间,光芒刺眼,时间倒逆,思绪混乱,

好像透过饮恨刀,看到了一些,他不可能有的印象——

泛黄的灯辉,轻柔的襁褓,陌生的道士,

说一句那对婴孩根本不可能听懂的话:

“饮恨刀只有一对,他兄弟二人却都想要,一个武林拥有两个主人,不是武林之福啊!”

一寒一暖,两块半玉,被一个年轻貌美的女子挂在了他俩的脖子上:

“带玉辟邪,宁可信其有。”

一声啸响,生生分离,两个婴儿一得一失,失去的那个滚落山崖、卷入激流,随之传来那女子撕心裂肺的惨叫:

“阡儿——!”

记忆,像潮水,汹涌,窒息,

“紫烟,饮恨刀号令抗金,举足轻重,不能没有传人——让川宇弃文从武,代替阡儿,做林阡。”熟悉又模糊的身影,既是商量,也是命令。

记忆,像碎片,拼凑,跳脱,

好像也没过多久,他就又看到了镜中的那个自己,秦淮河畔,潇湘道上,有小童在背诵七步诗,白驹过隙,惊鸿一瞥,那个传说中的绝世少年,冷酷一笑,不露悲喜:

“原来是你。”

静夜,开满木芙蓉的私人庄园,折花之际不期而遇,忽如其来正面交锋:

“又是你,为什么我走到哪里,你就要跟到哪一步?”

落花时节,苏慕离出殡那天,他俩的出生地,那少年漠然微笑,站在顾震、顾霆身边,不言一语,凝神细听。

表面是曹范苏顾的救命稻草,实则却尸位素餐一件事都没做。

后来,即使没见面,永远有交集,全是他在进,而那少年在退,越变越急,越迫越远,直到绝处,走投无路;他满身罪孽,也不曾让,那少年满身是血,都没招架;那少年在想什么,不用交流,他都知道——

林阡,你要短刀谷,我不会染指,你要夺兴州,我帮你镇守,你要服天下,我闭门谢客,世间有一鼎盛者便注定有一孤寂者,你做前者而我只能在后。

诚然,你对我有愧,我对你敌意,

但你我可以这样共存,你浴血奋战拓疆土,我云淡风轻守方圆,

不争,不乱,不存在,

只为我与你有着同样热爱的饮恨刀,为我大宋的江湖、家国与风烟……

结果呢,结果,十年之后,是怎样的回报?!

“主公若在这里,也不会包庇他,他是奸细,就要接受处罚!”“控弦庄奸细!”“当真是金人啊!”血溅婚宴。

“奸细秦川宇!”“射死他,射死他!”血染散关。

“回来!别去!”“川宇,回来!别过去!”血洗陈仓。

全部是血……染红了回忆、和视线。

为什么,在这关键的逆斩之际,会想起这个人,这个与他一母同胞的亲弟弟?

心念从冰冷到回暖,再到彻底复苏,不过也是这一线之间,一线之间,他终于又与林陌重逢,

却为何偏偏重逢在这对阵的尖峰时刻,在饮恨和永劫之隔,在敌我、胜负、生死的两面!

锋芒笼罩,战鼓裹挟,兵刃推挤,阵力压迫,清醒时已经来不及退,这些年他林阡做的任何事都从未有过退却。

“川宇……”他早该想到、猜到,轩辕九烨会找林陌当大金第一阵眼。

“是那个奸细林陌吗?”“盟王的亲弟弟?”“一个在天,一个在地!”这些评判,这些痛斥,在对阵的前一刻,也已经充斥于耳。

可是他从对阵的一开始便心魂入刀、忘乎一切,所以竟绝情了那么久,忽略、或者说排斥去探究,永劫的刀主是谁,谁会是饮恨刀杀伤力的首当其冲。

是谁,是林陌,他林阡的至亲,也是他最对不起的人!

竟成饮恨刀势不可挡、长驱直入、旋乾转坤后第一个刀下亡魂!?

阡陌之伤。

“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年幼一为别,谁知离恨起。荒阡火无尽,古陌草难存。梦长不休战,觉罢夜雨湿。”

早在庆元三年,轩辕九烨就从东方雨的门客手上接过了这样一条有关林阡林陌命途的批语,门客说得神乎其神:“兄弟二人,命格相似,却又相反。”

当时,他还笑纸上写得荒诞,

当时,他设计阡陌之伤用女人去离间兄弟俩,不过是为了手上能多一个要林阡命的筹码。

在那之前,他就已经将四十年前对阵时、金方涉及的兵器搜寻完全。对于各大兵器的主人,他的任务是或保护其不至于老死,或等候其继承者长大成人,或寻找命格相近的替代者、以备不时之需。

他心中清楚:兵器宿主并非唯一,只有合适和更合适而已;而除了阵眼兵器不可替代之外,在非阵眼处,连兵器都可以酌情变换,只要来得及。

回想起来,那已距今将近十年。同样也是当时,他阵型基本筹备完好,偏是第一阵眼“永劫”无主。踏破铁鞋总算找到林胜南,他不惜礼贤下士、三顾茅庐、苦苦相求、软硬兼施,希冀用林胜南来对抗南宋那个“林阡”……

十年来,他的阵容不断有人倒下,不断又有人填上,非阵眼处的一些兵器亦不得不发生了替换,结果,这些兵器这些人,却还是一个一个地对应上了最终的阵位,使他的构想水到渠成,不枉这般多心血精力。

唯独不变的,是永劫,十年,一直都没有合适的人出现,唯一仅有的那个,仍是他,林胜南。

太可惜,冥顽不灵的林胜南从始至终要抗金,居然还到南宋去抢了“林阡”的第一阵眼……

那么,大金独缺的这一刀,何不用曾经的林阡、后来的林陌来填?!

陈仓再见,轩辕九烨看到林陌的第一印象就是熟悉。

形象落拓,眉目俊朗,和他哥哥当年是一个模子刻出来。

有控弦庄自损八百伤敌一千,有吴曦唯恐天下不乱、短刀谷义军明哲保身落井下石,有完颜永琏亲自襄助、陇陕全体金军齐心协力不顾生死,轩辕九烨何愁不能成功获得对阵布局?

他当然是先胜而后求战:林陌本来就可能干涉林阡对饮恨刀的操纵,即使林阡克服万难,在这种情况下依然决意要带南宋群雄走出困境,倾尽所能发挥出饮恨刀的最佳状态……可是别忘了——

林陌,哪怕什么战力都没有,只要他站在那里,都会使林阡心乱。

这世上,不会有人比轩辕九烨更懂林阡:

林阡不可能忍心杀林陌。

不错,林阡会顾全大局、会权衡轻重,但那是在深思熟虑的基础上。这次不一样,天命来袭猝不及防,只消他有片刻的迟疑,没来得及作出取舍,都能教南宋阵法必败无疑、全军覆没!

事实和轩辕九烨想的完全一样,林阡清醒在最措手不及的这一刻。

“饮恨刀,残情剑,冯虚刀……这些,尽归尘土,想来竟也舍不得。”轩辕九烨心里说不高兴不可能,但还掺杂着一丝可惜的酸楚,尤其是,饮恨刀……

“饮恨刀,生于古,兴于林楚江,盛于林阡”——高手堂的评判。

“直视天河垂象外,俯窥京室画图中”——南北前十的感慨。

“林阡的饮恨刀有如边塞诗,翻读片刻独见沙场百战,走马平峰谷”——控弦庄的赞叹。

“刀中低楚狂,锋间小冯虚”——十二元神的震撼。

在记忆复苏的前一刹,林阡与饮恨刀,不负南宋众望,亦不负敌之欣赏。

沉静刀境,磅礴气势,铁血战志,发于心,寓于刀,铺展于天地,

教阵法内外得见此刀者,无不有“正跋涉于炎夏路中,忽而遭雪光扫荡,倏忽见月生山巅,豁然觉置身泽国”之感。

恢弘如山岳,浩荡如海河?在他刀中,素来都是华岳无三尺、东瀛仅一杯,慷慨激豪,荡气回肠。

而同样是以白氏长庆集的心法起步,林阡刀意如从平地拔起万仞的高峰,林陌刀意却令人难以置信得完全相反,便似从人间一落千丈的裂谷,战至白热,四刀交缠,险象环生,难解难分,林陌步步带林阡往深渊堕,林阡却招招将他向归途拖。

后一刹,林阡记忆已完全复苏,此时离逆斩之招仅剩七步,他虽霎时心乱、晴天霹雳,却没犹豫更没停止进攻——仍然坚持着一副铁石心肠,执意要将构筑已久的刀局从一而终——这样做,这样狠,这样毫不留情的一刀又一刀,劈砍,削斩,掠扫,只因他不想伤陌,他想救陌!

他何尝不知轩辕九烨和他在赌什么,此刻他也孤注一掷、只进不退,期盼着这双熟悉得镌刻入命的饮恨刀,能够唤起林陌哪怕一丝的回心转意,如此,他才能有把林陌拖回南宋的机会!

以进为退,如果林陌能被唤醒而收手,那林阡能够将胜负游刃,势必会把伤害降低到最小,林陌也能戴罪立功回来……

然而还有五步时,他分明看清了陌脸上的不悔、陌刀中的清冷……

当年陌表面冷冷淡淡,内在却是炽热肝肠。而今相遇,冷到极致,令人心骨俱寒。

靠得那么近,双生子之间强烈的心灵感应,使他知道林陌此刻不是假意帮助金人,林陌是真的在全力以赴,真的已经绝情、投身敌国来反杀他自己曾经捍卫的一切——

“不止一个金人招降我,十年前,我便没答应,十年后,也断然不。这一生,绝不。”

为什么人会变,原则会变,誓言会变?

先变的,又到底是什么?!

由于林陌不再退让、充满攻击和煞气,所以林阡的心终于出现了那丝犹豫。

一切尽在掌握,

天生的谋算者、阴谋家,轩辕九烨,即将把寒泽叶毙于剑下,嘴角露出一丝必胜的笑:虽然酸楚,可是值得……

天不遂人愿。林阡尽力扫清障碍,只求不与林陌死战,谁料耗尽机谋还是躲不过,没出奇迹,没见转圜,于是无法挽回地、和陌陷入这生死一线。

犹豫,当然犹豫,当是时,漫天遍地只剩下这独独一个选择、一条出路——与他并肩杀敌所有人的需求和心愿,都是杀林陌。

倒数第三回合,饮恨刀原已强行封死了永劫的所有去路,蓦地从刀锋间跃入一片似曾相识却从未见过的场景,林阡的心登时一颤,

好像有一记闷雷打在头顶,一时间战乱喧嚣全消失,取而代之是短刀谷锯浪顶下的清晨,天刚蒙蒙亮,他一觉睡醒,看见淙淙溪流,看见彼岸盛放的木芙蓉,大雁纷飞,秋高气爽,淡淡阳光轻洒身上,一群野鸭在船夫驱赶下吵闹着从越溟河游了过来,他刚站起,看见不远睡着个和自己年纪相若的幼童,正揉着惺忪睡眼:“哥哥,我们居然睡着啦。”“哥哥,怎么愣神了?”那幼童,与他有着一副从来相像的面容。“哥哥,原来爹爹娘亲没找来吗,一点都不爱我们,哼,还是哥哥好。”原来,正常人家的孩子,就是这样依偎着兄长的吗。

林阡的心像落入泥淖的石头,一沉不振,滑向深渊,手臂一麻,全是鲜血,手握饮恨刀越紧,就越是想松开——不,现在在对阵,在征战,生死攸关,这只是饮恨刀带来的幻象而已,从未发生过的事,川宇,原谅我不能念你!不可以再想!

饮恨刀骤然发狠,生生将林陌逼退,众目睽睽之下,手臂负伤的林阡一刀击偏永劫,随即另一刀已冲破林陌防线,势如破竹;离胜局锁定唯余两步,突然,又仿佛被一道强力阻停——命运之力,直扼咽喉,狠辣无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