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7.第77章 诞生,洪荒的金角巨兽!(1 / 2)

第77章  诞生,洪荒的金角巨兽!

    沈非身前不断浮现金空两种法则,血液不断变化,最后一个小小的他从血液当中得到关于金角巨兽的蛋出现在他身前。

    没错,就是蛋。

    沈非没想一跃而成,直接创造出一头完整的金角巨兽,而且这团血液更像是金角巨兽的血液加上在蛋里面的聚合物所化。

    正好凝聚成蛋。

    沈非没有着急,现在身躯有了,接下来就是最关键的灵魂。

    灵魂是怎么诞生的……

    如果灵魂有限,那为什么生灵无时无刻不在增加却灵魂还够用。

    灵魂或者说‘灵’才是区分生物和死物的区别。

    灵魂,是智慧生命特有的东西,是承载智慧和意识的灵体。

    每一个人,都会有独一无二的灵魂,就如同人类的指纹,永远都打上了特有的标签,就算是克隆人也不会有相同的灵魂。

    沈非着了魔一样,喃喃自语,手中动作不断,灵魂法则出现。

    但百思不得其解,创造灵魂到底是怎么创造的,哪怕他将下属世界翻来覆去的看,但依旧没有任何头绪。

    创造生灵不像是所谓的点化,万物有灵,这灵性或多或少,更者说是越高等的世界,万物的灵性就越重,所以洪荒当中的点化更像是‘催熟’。

    甚至无需对灵魂法则有多少感悟,直接将灵性催熟就可以了。

    但沈非这是凭空创造,难度一个天一个地。

    时间飞逝,日月无声无息间滑落而去。

    沈非没有停止,而且在不断揣摩,他感觉自己差一点点就要感悟出来了,“身躯承载灵魂,身躯是灵魂之所,灵魂是身躯之灵。”

    沈非没有继续再用灵魂法则凭空捏造,而是将旁边漂浮的金角巨兽蛋拿了出来,灵魂法则直接没入这蛋里面。

    在同时造化法则也融入其中,这时候肉身、灵魂法则、造化法则融合在一起像是形成了突变,沈非双眼亮光越发璀璨。

    “为什么在越高等的世界,死去的生灵灵魂极难消散,因为越高等的世界,万物有灵性,其余万物能承载其灵魂。

    灵性是灵与物之间界限,我以物为基,就必须先诞生出灵性,然后再出现能思考、能参悟的灵魂……”

    “我之前陷入了误区,想要直接创造灵魂,但灵魂法则创造灵魂,更像是在将死物催动灵性的诞生,再迅速催化灵性诞生灵魂。”

    沈非喃喃自语,这金角巨兽的蛋越来越大,越来越大,最后化作沈非印象当中的金角巨兽的蛋漂浮在沈非面前。

    而比起之前,在沈非的感知当中,如今的金角巨兽蛋就是充满了灵性。

    “接下来只需要等造化法则在里面慢慢将新诞生的灵性与肉身交融,等到他出生的时候,就是灵魂诞生的时候。那时候就是一个完整的生灵。”

    沈非的脸色有些欣喜,自己亲手诞生一个生灵的成就感还是蛮好的,这可是真正无中生有,没有动用洪荒的任何东西,只有法则与沈非拿出来金角巨兽的血液。

    那可是真正的死物。

    女娲、冥河创造完全就是取了个巧,直接用灵性颇重的神物进行创造生灵,这就大大减少了难度,老实说如果不是女娲创造出‘人’,她能不能成圣还真的另说。

    后来还是靠着功德和鸿蒙紫气才成圣。

    可以说沈非这难度比起当初的女娲和冥河都要高,不过沈非也取了个巧,没有直接创造完整的金角巨兽,而是直接先弄出来一个蛋,让它感受孕育的过程,将灵魂完善。

    【你亲手创造了一个生灵,你感悟了斡旋造化……】

    沈非内心颇喜,果然悟其道,行其路,创造生灵的感悟,将他的灵魂法则和造化法则推到大罗中期,甚至快要到后期的地步了。

    而金之法则也推到了大罗中期。

    这时候,沈非抬头一看,一团功德浮现在上空,“这都有功德?而且还是大道功德?”

    沈非没有将其吸收,而是控制在背后形成一轮淡淡的金轮。

    福至心灵。

    “天道尚未完善,无法降下天道功德,但创造生灵乃是洪荒之福,而自己算是真正的无中生有,增添了‘人’这个概念。

    所以还在暂管洪荒的大道给了些许大道功德。”

    这倒是蛮赚的,大道功德可比天道功德好多了,主要是大道功德乃是三千大道当中的功德大道造物,而天道功德则是将洪荒本源混合功德法则所化。

    或许对于圣人来说,这东西不嫌少,但对于沈非这种打算走以力证道的来说,天道功德到时候也要落到其余东西上,自己不可能吸收。

    一旦洪荒本源吸收过多,自身与洪荒的因果牵扯太大了。

    做个比喻,将洪荒当做一个公司。

    大道掌管的时候,大道功德就是原始资本划了一部分给你,而天道掌管就是给‘洪荒公司’的股份。

    听上去后者很不错,那可是股份啊!

    洪荒越大,收益就越多。

    但如果伱本来就打算自己创业的呢,你在‘洪荒公司’再怎么打工,那终点就是总经理,当然还有篡夺公司的办法,行‘田氏代齐’之事。

    可现在已经有一个总经理在了,其余打工仔想要篡夺公司,就必须先越过他。

    也就是和鸿钧形成‘道争’。

    那还不如拿多点原始资本,自己创业,还可能创造出一个完全不弱于‘洪荒公司’独属于自己的公司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