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9章 天生剑种,滴血重生(1 / 2)

在洛祖忙碌之际,那央也终于寻上极西之地的妖魔神山。

    妖魔们似乎也了然央的目的,蛮荒这片土地上的所有大妖聚到此地,他们摒弃前嫌,抛开种族,放下各自的仇怨,堵住了央的前路。

    残阳如血,北风瑟瑟,卷起央身穿的长袍衣袂飘飘。

    央直视前方,是一群张牙舞爪,蔽日遮天的妖魔。

    不止前方,其后方也有一大帮妖魔在磨牙吮指。

    左右也是妖魔遮掩,吞吐乌泱泱的妖气。

    至于地下,已有钻地妖魔潜伏,伺机而动。

    此刻,他已是上天无路入地无门,所见所闻尽皆为仇雠,个个双目通红,皆要与其搏命厮杀。

    就连一直未曾动手的天族也冷傲地鼎立在侧,随时准备出手杀人。

    但央面无惧色,纵使刺鼻的妖气都吐到他脸上,他也只盯着那座高耸入云的大山。

    这是他此行的目标,势要将之拿下。

    妖魔之主对人族的威胁势必要解决。

    没有什么退步的余地,央至此,妖魔便不会饶他离开。

    而央也没有退步的意思。

    霎时间,五彩斑斓的妖法神通将那小小的尺寸之地淹没。

    也不管其他,只要能把央杀死便可以。

    可一抹匹练白光在下一刻就把五彩斑斓的天色撕裂,剑气如斗牛冲天,杀意盈野遍生寒。

    一抹抹猩红花儿在天上绽放,好似一只只饱餐后的蚊子被拍死在洁白墙壁。

    场面壮观且悲壮,妖魔悍不畏死,便是死也要消耗央一缕一毫的真炁,好让其他妖魔能有机会杀死他。

    但他们的拼死也只能面对上央的冷酷无情,他又不将这些妖魔当同类,不会有任何的同情心,杀起来当然一点心结也不会有。

    心不慈,手自不软,剑自当锋利。

    何况他如今的剑号一个斩妖剑也无妨。

    如此斩杀妖魔的利器动用起来,自然是无往不利,更能时时为他收取妖魔精华,使他不至于耗空真炁,斩杀妖魔无以继力。

    妖魔越杀,紫郢剑便越是猩红,如今已深红如墨,更散发着浓重的血腥味道,让妖魔不寒而栗。

    可没有一头妖魔在退,都要与央拼命在此。

    杀杀杀!

    死死死!

    妖魔太多,央却越发有精神,没有一点麻木。

    从晚霞杀到披星戴月,再从披星戴月杀到日上三竿。

    终于,央的面前只剩下四头大妖。

    天族第一,天族第二,青鹏大王,钻地魔虫。

    “鬼仙,你的确很强大。”到了这是,失去了一条胳膊的天族第一仍硬着头皮,要在嘴上得个胜利。

    “但是你现在还是人吗?!”天族第一厉声质问道。

    再看央,其鬼仙之体竟已披了一层紧贴着的蛇鳞软甲,头上长了一对蜿蜒崎岖的牛魔犄角,脸上附了一层古怪血纹,端是妖异古怪。

    “……”但回答他的只有一道剑光。

    剑光至,身首分。

    不曾想,还能动嘴皮子的天族第一已经是强弩之末,如今仅受了央一剑就殒命,毫无抵抗之力。

    青鹏大王振翅而起,但却没有掠向央,反而腾空而去,不再复归。

    他就这么逃了。

    只余下天族第二和钻地魔虫还留在原地,与央对峙。

    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