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她会为了男人做到哪一步?(2 / 2)

骄阳抚清风 东方明阳 2931 字 1个月前

  房间内的暖气烧的很热,呦呦却感觉周身都是冷的。

  安然说过的话突然回响在她的耳边,听时没在意,现在每一个字都令她毛骨悚然。

  「姐,我觉得丫丫那个小姑娘有点像你。」

  早该想到的,丫丫的养父就姓秦,他们却让丫丫随养母姓,还给她起名纪阳。

  那时候秦渊在自己的信息上也做了手脚,他档案上的名字叫纪渊。

  只要当时她多花点心思在丫丫身上,这一切都不会发生。

  就目前掌握的情况来看,被秦渊掳走的女孩儿无一生还。

  安然还伏在呦呦的肩膀哭个没完,呦呦感觉头疼得仿佛要炸裂开来,她望向林亦风。

  “赵正那边有没有新情况,今天机场那些人有没有行踪可疑的?”

  林亦风摇了摇头:“没有,基本都直接回家了。”

  偌大的客厅里除了有安然的抽泣声,没有其他任何声音。

  呦呦在脑中仔细地回想着今天试探的那些人,她忽而抬头,许久才再次提问:“那个成勋呢?”

  林亦风自然也怀疑那个成勋,出机场后,有人来接成勋,他上车就离开了。

  来人没有下车,又戴着墨镜,只隐约能分辨出是一个女人。

  治安局的人跟着两人回了家,发现那女人还是个孕妇。

  呦呦面色中带着疑惑:“他家里应该有司机,为什么让一个孕妇去接他?”

  她能想到的,警方自然也想到了。

  林亦风缓缓道:“查到那女人是他姐姐,叫成冕,在网上开着多家女装店,是个女强人,每天都是自己开车去公司,亲自去接弟弟倒是也不奇怪。”

  “成勋回家之后,没一会儿又出门了,现在跟一堆朋友在火锅店。”

  突然,安然的手机叮咚响了一声,她以为是治安局那边传来了消息,赶紧查看。

  是丫丫!

  与此同时,呦呦也收到了同样的信息。

  是一张丫丫穿着靛蓝色华服的图片,女孩儿脸上的泪痕还没擦干,僵硬地笑着。

  那身衣服,是明阳路过方城那日的穿着,按理说秦渊并未见过。

  什么意思,难道秦渊一直偷偷跟着她,看着她,盯着她,就像在天瞰小区时一样。

  自从搬进天瞰小区开始,呦呦经常站在落地窗前,仰望属于秦渊的那套空中别墅。

  她总是在想,再努力一些吧,再努努力,她也可以住进那样的地方。

  可从未想过,那里也有一双眼睛在注视着她。

  她梦寐以求的地方,对于那些无辜的女孩儿来说是堆满噩梦的人间炼狱。

  安然疯了一般地拨打丫丫的手机,自然无人接听。

  呦呦已经向书房走去,准备对丫丫的手机进行定位。

  她才打开电脑,就又收到了另一张照片。

  丫丫又换上了明阳火烧粮仓那日的衣装,玄色绣红色暗纹的骑装。

  那件衣服也曾穿在另一个十六岁女孩儿的身上。

  遇见明阳之前,那个可怜的女孩儿连个名字都没有。

  因为太过瘦弱,总是卖不出去,她在人牙子身边待了很久,为他们烧火做饭,浆洗打扫,他们就唤她死丫头。

  家里人还活着的时候,她排行老四,叫她四丫。

  明阳潜入许城挑选暗香阁杀手时,在黑市遇见了她。

  那年明阳十三岁,她十一岁,手脚都戴着锁链,只穿着破烂的单衣,费力地在搬一筐炭。

  一个人牙子嫌她动作慢,还踢了她一脚,她的头重重地扎进了炭中。

  再抬头时一脸的黑,惹得几个人牙子哈哈大笑。

  她却一声没吭,面上也毫无委屈与惧色,继续干着自己的活。

  好似在跟自己较劲一般,她比挨打前更用力,一双皮包骨的手紧紧攥着筐,好似指甲都在跟着发力。

  明阳买下她时,一个人牙子还笑着说:“跟我们时间长了,还真有些舍不得呢?”

  说完,他伸手想要摸摸她的脸,她立马躲开,恶狠狠地瞪了回去。

  晚上的时候,明阳又带人杀了回去,捉住了欺负她的那几个人牙子。

  把他们都结结实实地绑在立柱上,变成一个个人形靶子。

  明阳拿出一把匕首,问她想报仇吗?

  她的神情由惊变喜,嘴角噙着浅浅的冷笑:“想!”

  说完就拿起匕首,对着一个人的下半身就扎了过去。

  就是白天对她动手动脚的那一个。

  不过,小姑娘只有干苦活儿练出的蛮力,动作决绝,但扎偏了,只划伤了那人的大腿。

  直接给那人吓尿了。

  给明阳逗笑了。

  而她毕竟只是个孩子,家里穷,连杀鸡的机会都没有。

  她望着刀尖上的血,颤抖了,退缩了。

  明阳从后面环住了她,制止住了她不断向后退的脚步,握住了她拿刀的手。

  黑夜中,耐心又温柔的教导声响起:“握紧匕首,抬起,瞄准,直直地向前发力。”

  一声惨叫响彻黑夜,被惊起而飞的鸟儿点缀了墨色的天空。

  中了!

  回去的时候,明阳很开心,这一天买了十个女孩儿,只有她是最令明阳满意的。

  忽而,雪花从黑色的幕布上飘落而下,明阳和她不约而同地伸手接住了一片。

  两人相视一笑,又一起望向了天空。

  “以后就叫你初雪吧!”

  初雪与明阳……

  明阳后来不止一次的想,或许这名字就起错了。

  梧城军营的大火燃掉了夜的黑,初雪融化在了初夏的热浪中。

  当时明阳带人到了断崖山的山脚下,只要爬上山,就能望见大盛和曌国。天金的追兵必然会有所收敛,否则一不小心就会挑起两国甚至是三国之战。

  可她们一行人多多少少受了伤,速度减缓,眼看追兵就要摸上来。

  初雪站了出来,她长高长胖了不少,身形已经追上了十八岁的明阳。

  她说要换上明阳的衣服引开追兵。

  擒贼先擒王,所有士兵都懂得的道理。

  弃车保帅,所有权谋者都明白的最浅显的计谋。

  明阳自然舍不得,她帮初雪脱离苦海不是让她去送死的。

  见明阳拒绝,初雪毫不犹豫地跪在了地上,像明阳初见她时一样,不惧又坚定。

  “殿下,初雪为殿下做事的这五年,是最快活的五年,要是没有殿下,我活不过那个冬天。”

  “放心,我下去之后不会孤单,我两个姐姐不到十岁就饿死了,我正好学了一身本事,可以下去保护她们,省得她们死了还挨欺负。”

  明阳与初雪交换衣服时,全身都是颤抖的,比报仇那晚的初雪抖得还要厉害。

  初雪带着几个人确实引开了一路追兵,可本就缺粮的士兵杀红了眼,一波又一波地追来。

  最后一次激战后,明阳将剑狠狠地扎在一个兵的腹部,撑着身体站了起来,却发现四周只剩山风在呼呼作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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