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1 / 2)

此所谓天命,求之不可得,推之不可去,也许只有这样,人生才有了如许多的无奈和遗憾,历史上才有了引无数豪杰慷慨叹息的“天不与我!”的悲愤吧,当然,对于异类的我,也许才会更有兴趣地去寻找暗藏在这冥冥之中的那只掌握命运的手。既然生于这个时代,那就顺运而生,顺流而起,即便这最终是一个注定没有同路人,而我只能独舞的结局。

    得到阿欢和小石头的助阵,猛男喜不自禁,“好了,好了,小石头,这只猴子就交给你啦,”作为老大的他居然赶紧把烫手的麻烦交给小弟,真是不够情谊。不过,也只有小石头的强悍能敌的住巨猿的蛮力。

    巨猿手舞铁缒,石头执桌旁铁屏风架迎之,纵横开合,一室俱乱。而猛男和阿欢面对其余刺客,就显得游刃有余了。鸿烈八篇究竟是什么样的绝学?能让一个武盲短期内速成为如此厉害,从猛男的动作中我和慕容,包括小花子都看不出有什么奇特厉害的招式,甚至根本不成套路,但却处处致敌于先机,似乎当日和州城外与长史李惊蝉一战的场面又再次重演,不过如今的猛男动作却中眼的多,不似当初那么粗糙难以目睹,而今神情傲迈,任凭刺客如群蝶扑火,兀自如玉树不动,只有偶尔漏过的一招半式剑锋由一旁护卫众人的阿欢拆挡。高是高,只不过略显神锋太露,我已经发现一旁的柳倚天和萧韶宗怪异惊奇的表情,看来龙老大形虽似道,而心却未悟道,今日初试锋芒,忍不住买弄的本性还是没有改变啊!

    只有阿欢,一直以来不显露山水,不到生死关头不露出真功夫,所以他的能力绝对不只就是为猛男挡两下剑而已,这个为大舅子特别看重的年轻人究竟还藏有多大能量,也一直让我很感兴趣。宝以含珍为贵,士以藏器为峻,人类的有些行为让我逐渐有了很想深入了解他们的兴趣。二十年困在武藏野的时间实在太久了,如今我对人生的看法相比这次出来以前,已经在不知不觉中有了改变。

    也许是猛男对自己的能力已经得到验证,急性子的他想要结束战斗,终于开始下重手了,顿时刺客们如同被丢飞的沙袋,四下乱砸,不幸的是偏偏有一具沙袋朝我休憩的地方砸来,不偏不倚落在我的跟前,还能动作的他发现和他并排躺在一起的是一个受伤的残废,立刻得意的持剑企图刺杀我。

    看着离我心脏越来越近的剑尖,考虑到身边还有慕容,我不能再藏拙了。我正思量着是否动手废了他,一角裙袂飞扬,一根极富曲线的长腿横跨在我的眼前,在东南士女的华美裙裳之下,隐藏着的竟是越族女子窄脚紧口的细腿长裤,而那弯弯足弓正好抵着刺客握剑的手腕,手腕无力之下,剑一落,腿一弹,剑身飞钉在左侧窗棂上,而足尖又是轻巧的一弹,正中刺客的喉结,对方立时气噎过去。整套动作,完成的极其赏心悦目,我目瞠口呆地回头,慕容的脸颊已经微微泛红,嘴唇若有似无地轻微颤动,眼神仿佛冻僵了一般,瞳仁已经失去光泽,其表情和刚才的动作反差的惊人,直到发现我在看她,她才缓过来。

    “谢谢,”我轻声说。

    听到我这句话,她如同春风解冻般,一下恢复了往日神采。她嫣然一笑,显得冰清玉洁,楚楚可人。

    “刚才怎么了?”我问。

    慕容摇了摇头,吸了口气,眯细眼睛,伸手轻轻触摸我的脸颊,指尖又软又滑,然后偎依似的把脸颊贴在我的脸上,一动不动地贴了一会儿,“好危险,刚才,”她低声在我耳边说,她指的是今晚我的两次遇袭。